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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个人总结

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2-26 20:05:28 阅读:222

文章导读:1市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以规范化......

1市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百日会战及人民专项互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2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

(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xx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xx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xx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2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荄司法所、维修加固的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剩余14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

(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2个。。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20平方米左右。全县司法所统一外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

(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3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12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建设,5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

(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工作情况。

(六)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投资【20XX】29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XX】99号文件,已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

(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

(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两会”5·12”等大型活动“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打击整治非法、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全县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积极征订《人民调解》杂志。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法》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让群众产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民调解。

(二)半年来,全县327人民调解组织和1140调解员活跃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7件,调处成功1238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8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68起,防止群体性械械斗14起。

(三)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范围,我们立足传统矛盾纠纷调解,着力新型矛盾纠纷调处。在继续抓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联合劳动、建设、工商、环保、妇联、教体、交通等部门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筑行业人民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整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余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延伸调解网络,建立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

(四)结合近两年“大调解”工作衔接联动相关制度,今年3月,我局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工作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并积极争取县委、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诉调对接”提供必要保障。真正的做到了多方参与、力量整合。“诉调对接”推动了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五)积极参与配合今年2月组织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会和7月举行的全县专职政法副书记培训会,司法局局长、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张孝文亲自授课,全力提升政法干部综合素质。

(六)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司发通【20XX】239号文件要求,我们专门发文将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印发至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收到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使用新文书格式制作的标准调解卷宗304份。

(七)为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交流。一是组织编纂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一书,选编了近年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办理的一些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一定影响的案例。二是举行“创模范岗位,争调解先锋,办精品案件”展示会,在《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中优中选精,让基层人民调解员以现场讲述的方式进行展示,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八)按照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基础建设。自20XX年5月起,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主导下,充分调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整合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队伍的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活动。

(九)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同时注重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共出简报14期,分别报送至县分管部门和领导,实时上报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动态。其中多篇简报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省、市、县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刊发。

(十)鉴于去年底的村组换届和今年的乡镇领导换届,全县三级调解组织的相关负责人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与全县18个乡镇多次联系,及时衔接,收集整理全县调委会组织人员的最新情况。

(十一)根据绵大调解中心【20XX】01号文件精神,我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起草了《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我县筹建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初步设想。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上半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不断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

(一)把住年检注册关。3月,基层股对全县符合注册条件的7家法律服务所和3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业务培训。(二)切实指导落实法律服务“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

(二)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把“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与县委县府“三访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化解各类矛盾。

(三)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宣讲团。我们以“促增长惠民生”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推荐了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宣讲团。充分发挥宣讲团的作用,多次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五)通过去年的出色工作,今年年初花荄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廖明镜,王佳宇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和素质将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调解组织的需要。调解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调解组织的增加必将会引起调解经费出现重大缺口。目前我县的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经低于实际产生的调解成本,新增的调解组织经费问题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绩效。4、对各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二)、下步打算1、xx年基层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完成好下半年的工作任务。2、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3、是加大对各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的检查指导力度和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力度。4、落实好关于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事项。

3灞桥区司法局基层科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基层科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工作要求,以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工作重点,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三项工作的同时,推陈出新,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积极投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今年,我省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亲自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员及新任司法所长工作培训会。我区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区49人,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38人、新任司法所长11人,参加此次省厅培训,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

为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一季度共收集合格卷宗652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奖励,共计兑现19560元。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半年来,累计排查出10类矛盾纠纷共192余件,其中,房屋宅基地纠纷19件,婚姻家庭纠纷33件,邻里纠纷42件,物业纠纷4件,合同纠纷2件,计划生育纠纷2件,村务管理纠纷9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其他纠纷59件。经过全体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刑教人员及时管控,并按照3年监管年限,足年、足月按时清理、接收刑教人员,切实保障我区刑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低于3%。

在监管方面,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及时与狱联系,了解安置帮教对象最新情况,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实现“三无人员”的重点帮扶,将低保政策、就业政策及时送到三无人员手中,做好政府优惠政策的“通信员”工作。四是系统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最新情况,做到“不见其人但闻其声”。目前,安置帮教在册172人,安置帮教率100%,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细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一)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工作队伍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灞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肖琦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王百前担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的建立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制度体系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三)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

针对每位准社区矫正对象,在法院判处缓刑之前,我局都要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每一位准社矫对象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从村、社区到街道最后到区局三层审核把关,实现人员管理的关口前移;对于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各司法所根据不同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开展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

我局还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考察期的规定,及时充实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了矫正手续和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进行了区别对待,对口移交的管理方式。今年,我局已同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检察院着手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现已完成纺织城、新合、红旗、席王、灞桥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管理工作。

(四)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确保改造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今年,我局将心理咨询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针对罪犯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矫正方法,帮助他们扫除心理障碍,走出犯罪的阴影,直面人生,重拾生活的信心。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区社会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在我区重点经济项目中成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天候24小时的法律咨询,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五、亮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校园”活动。建立大专院校人民调解组织,关注校园矛盾纠纷,及时控制学生群体性事件及由学生性群体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障我区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援前调解”工作新机制。规范非诉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援助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三)打造“司法行政半小时服务圈”,建立“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推广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服务,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四)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无线管控”新时代。今年,我局和移动通信公司建立合作联盟,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时刻掌控矫正对象的时时动向,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线管控。

(五)“三帮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即结对帮扶、思想帮扶、典型帮扶。

开展结对帮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把辖区内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佳的企业建设成为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介绍或提供工作岗位。

实行思想帮扶。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动员有一定思想基础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为一些思想易走极端、对社会不满、对前途无望及家庭矛盾不断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谈理想、谈人生、谈追求、谈价值。

推出典型帮扶。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典型现身说法,组织“一带一“、“一带二“、“一带三“等扶持就业活动,密切联系区人社局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创业引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田阳县司法局基层股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1-6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和谐田阳”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扎实完成了市局和县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1-6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各司法所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进行相应指导。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的检查、测评,头塘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百育司法所、那满司法所、五村司法所、玉凤司法所四个所被授予“一级司法所”,那坡司法所等其余5个所被授予“二级司法所”。20XX年,我们继续对照“五好所”、“一级所”的检测标准,继续加强“五好所”、“一级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做到“三个落实、四个强化”。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好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给予各司法所所长定为副科级别;二是落实好各司法所办公经费;三是落实好干警从优待警待遇。四个加强: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始终把司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下”的队伍建设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强化物质保障;四是强化职能作用。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人用,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的诣社会的能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软硬件建设做到几个统一:一是都有落实了办公用房;二是统一功能配套,每个司法所都设有办公室、电脑室、档案室、值班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法律服务所办公室、矫正室、人民调解室等“八室”功能。三是统一规章制度,已建好的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制成规范、统一的样式,分别挂于司法所各间办公室。四是统一台帐资料,每个司法所“五簿两册”等软件台帐资料都按要求统一制作,使之统一规范、整齐一流的标准。五是统一标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做到微标微示、格式色统一。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把队伍素质建设作为搞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用,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把那些公道正派、有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今年拟举办培训班三期,就人民调解业务对全体司法干警及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在田阳县20XX年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培训班上就人民调解对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局全体司法干警、协管员、各村级调委会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

今年1-6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组织、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的大局。今年上半年,我股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主要措施有:1、早部署、早安排。年初初拟并报县局制定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乡镇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强化责任。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督查,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5、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7、创新“三种方式”,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三是“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8、健全预防机制、调处机制、督办机制三项机制。9、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0、积极争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认真贯彻桂财行[20XX]39号文件,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今年1-5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12件,调解1012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009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其中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91件,邻里纠纷300件,合同纠纷42件,赔偿纠纷166件,劳动纠纷13件,“三大”纠纷37件,村务管理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施工扰民纠纷1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3件,其他纠纷102件。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田阳的社会稳定。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按上级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其中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3个(县法律服务所、田州镇法律服务所、那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22名。今年1-5月,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5家,同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15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2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件,代书109份,办理见证14件,解答法律咨询58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55场次,接受教育22070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三)全面开展“温馨之家”各项工作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级“家”的服务中心1个,建立乡镇级“家”的服务中心10个,建立村、社区“家”的工作室110个,屯组“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户。今年1-5月,温馨之家人民调解共接待来访445人次,调解纠纷83件;律师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77人次、办结案件2件;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人员16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公证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20人次,办理公证事务2件;安置帮教接待来访人员489人次,帮扶人员485人次,社区矫正接待来访人员529人次,帮扶人员244人次;法律宣传共接待来访人员17402人次,国家司法考试接待来访人员5人次。

(四)树立服务理念,做好基层服务及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培训,提高乡镇、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配合和协助各股室完成各项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三是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和常规工作;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者做好认真听记、解答咨询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抽调参加的中心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地履行职责。

四、存在问题

1、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规范化程度不高。

2、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目前,部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严重影响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知识、调解经验等有待加强提高。

4、个别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思想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地做好排查工作,纠纷排查工作仍留有死角。

5、很多地方法律普及率不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6、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市局、本局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的目标管理任务。

2、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更多的“五好”司法所、“一级”司法所。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继续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及加强对县级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6、进一步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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