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3-12-25 18:13:06 阅读:28
(一)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奠定普法宣传成果,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卫健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做好局机关法律风险把控和复议诉讼工作。严格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访等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关,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合法有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创新审理方式,加强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通过以案释法和责任倒逼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做好查办案件移送工作,坚决杜绝瞒案不送、压案不办,确保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作出贡献。
(四)继续开展法治建设进医院工作。认真学习党的_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从思想上把法治医院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
(五)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确保无重大涉医矛盾纠纷。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_年1月9日
1.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2.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述绩、述学、述廉、述法”四述活动,用“四述”检验学法用法成效。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卫健委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就“四述”情况进行汇报,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对汇报情况开展测评。
持续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各政策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中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方面,加大督办整改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办问效”工作闭环。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通报、从严问责、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公示公开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新机制。同时,联合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监督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鄂州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从优化政务服务、扩权强县职权下放、大数据推广应用、“证照分离”改革及强化卫生监督等五个方面稳步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工作要求不断细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并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
打击欺诈骗保是当前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_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1)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月期间,我局联合官渡区9个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与辖区内两定机构积极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信息媒介开展宣传活动。4月1日起,我局及各街道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实际,向办事群众宣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知识;宣传月期间,官渡区9个街道办事处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共计5456次,电子屏播放宣传海报3000余次;通过微信推送宣传月相关信息579次,短信发送30条,发放宣传折页和宣传手册1895份,发放宣传海报2842份;辖区内57家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动漫宣传视频2117次;区医保局联合区人社局,在政务服务大厅显眼处摆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并在宣传大屏上滚动播放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2000余次。各街道社区在人流聚集处张贴了打击欺诈骗保线索举报电话,并将投诉渠道在居民微信群进行宣传;同时,在医保便民大厅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答疑、现场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向市民宣传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就是牢守群众的“救命钱”,强化市民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法制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现场医保政策解读培训会。20_年4月26日,根据昆明市医保局宣传月培训活动的安排,市医保局社会监督员到官渡区辖区内昆明东方医院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培训会,区医保局及东方医院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入手,结合案例分析了医保基金使用中常见的误区,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最新的“门诊共济制度”、“双通道药店”等的相关规定。在培训会结束后,东方医院的医护人员就自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培训讲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表示将认真履行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线上医保政策解读培训会。20_年4月27日,我局开展了20_年医保基金监管线上医保政策解读培训会,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负责人及医保经办人、区医保局及区医险局相关人员及各街道社会监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再次将最新的医保政策向辖区内所有医药机构进行剖析讲解,提高医务人员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安全意识,牢牢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救命钱”。此次培训同时邀请滇晋律师事务所林俊良律师从法律角度向医药机构详细讲解了两定医药机构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使医药机构更加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共同构建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1.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2.各级各地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鄂州日报》卫生专刊、各单位网站及卫计指南针微信平台开辟媒体普法专栏,及时推送卫生健康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
3.鄂州市卫健委分别与鄂州日报、鄂州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鄂州人民广播电台签定协议开展普法宣传。在《鄂州日报》开僻“以案说法”专栏,播出“计生政策法规”等专题栏目;在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鄂州新闻》、《直播鄂州》、《对话》等栏目全面宣传卫健部门改革发展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就。
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强法治医院建设为平台,不断提升全系统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营造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鄂州建设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局于20_年10月27日联合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人事局、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在大板桥街道板桥社区内开展关于医保政策的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活动对群众生活中常遭遇的医保欺诈骗保行为进行宣讲提醒,板桥社区的居民积极参与聆听,同时我局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几百份,会上我局领导就医保基金监管进行发言,重点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服务协议》中规定的相关欺诈骗保行为进行解读,并通过播放欺诈骗保宣传视频的方式使欺诈骗保概念深入人心,提醒群众对欺诈骗保行为提高警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欺诈骗保现场举报、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发放、医保政策解读等点位,现场领导及工作人员耐心为老年群众解答并认真听取了其意见和建议,实现了为民服务零距离、与民沟通心贴心,为下一步做好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夯实了群众基础。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
20_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及相关政策法规宣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多种形式的宣传、探索更加有效的推广方式,进一步增强全局医保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全民了解医保、守护医保的社会氛围。
制发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行为是不是合法,直接关系到企业事业组织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
1.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委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上委党组会讨论前的硬性指标,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集体讨论、领导不得签发,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
2.健全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行双重专业审查。一重由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进行初审。二重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进行专业审核。
3.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力量配备,实现审核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提高立法质量水平
1.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出重点领域立法建议,推进落实年度立法计划。
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法规、规章起草程序、公众参与立法机制,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评估制度。
3.及时研究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立法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工作。积极办理有关立法项目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_-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_—2025年)》,积极参与配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并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从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及行动计划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程序规范,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了《鄂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全过程记录制度》《鄂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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