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24 13:35:17 阅读:297
赤裸裸的 经济 利益。加之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干预和分配规则不当形成的各地方、部门间利益分配不均。
使得各地方、部门不得不自己重视自己的 财政 收入。而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的经营好坏,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的高低,这种企业效益与财政收入高低的关联性,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为政府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同题。
具体而言,地方政府不能不重视地方的财政收入,因为本地产品的销售情况直接关系到地方财政与企业的生存、职工福利,因而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地方政府对自己有竞争的商品希望打出去,占领的 市场 越大越好,对自己无竞争力的商品则希望保护起码的市场范围,于是便在辖区内运用 行政 权力加以保护。当企业在竞争中缺乏竞争力、经济效益受到威胁时,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不是帮助企业通过正确的市场决策增强竞争能力,尽快适应市场,而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限制、排斥或者妨碍外地同类企业或部门外企业参与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地方、部门利益在不断强化过程中又同时出现了分散化的倾向。利益独立开始向政府、政府部门的各个具体部门及各部门的各个层轻渗透。
地方有地方利益,地方备部门有各部门的利益,同一地区不同级别的政府或部门也有自独立的利益,这将会导致更加复杂的行政混乱和更加复杂的垄断态势。
三、有效 法律 控制缺失的法制基础
经济分析 法学 家在研究人的行为动机时,提出了行为 成本 与预期收益的理论。依据他们的研究,我们可以推断出:要对人们的某种行为进行控制,必须减少这种行为的预期收益,使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得不偿失。
行政垄断在我国不断蔓延的原因之一就是搞行政垄断的收益大于成本。要有效的控制行政垄断,就必须设置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大行政垄断实施者的成本,减少其预期收益。
当预期收益等于或小于成本时。行政垄断行为才会得到有效控制。
2、执法分散主义的法制基础。行改法制在我国并不是普遍熟悉的名词,是近年来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和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行政法 律的制度化、体系化更是近两三年的事情。由于受市场机制、利益多元化、竞争原则等的冲击。
使本来就体系化程度不高的行政法制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地方化、区域化、分散化、多样化的行政法制观念几乎占了主导地位,与之相适应,行政法制统一和行政规则亦被忽视。
此种弊端表现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权的松散化。行政权的行使有两种变态倾向:一是行使过程中的过分集中倾向,其主要表现在全国及其行政大系统只强调一个独立的行政人格,行政 管理 活动过程中的决策、执行、咨询、监督没有明确的功能上的划分和组织上的划分。
二是行使过程中过于分散的倾向,表现为政出多门,行政决策没有前后连贯性,行政执法中此一标准彼一标准,管理对象难以适从。这两种倾向都有害于行政管理和人为地降低行政权的质量。
市场经济在我国推行之前,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行政权的弊病主要表现为前者,而在市场经济全面推行以后,分散化则是我国行政权的主要弊端,此种分散化的倾向使行政权具有强烈的松散性和混乱性。市场经济是多样型、竞争型、多元型的经济形态,但不能因此形成错误认识而否认行政权的体系性和统一性。
经济形态和对之起规制保障作用的行政形态、法制形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物,经济上的分散并不等干法制也必须分散,经济上的多元化绝不必然导致行政管理的多元化。行政管理主体作为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者应保持一种恒定化状态,不可瞬息万变,否则竞争参与者失去了约束或限制的相应标准。
近年来,我国不断滋生和漫延的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事实充分说明行政法制体系、行政执法的分散化、松散化已达到相当程度。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