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2-08-26 17:10:01 阅读: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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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明 唐顺之《条陈海防经略事疏》:“乞暂将 嘉靖 三十九年 浙 直 两处赃罚,照数解与各军门,听其处补军饷。”在我国封建时期,王朝招募军队,给军队的军人每月发放的俸禄,就是士兵的工资。
因为征兵制的士兵一般没有固定不动薪水,并且衣服裤子粮食等日常花销必须自立(备用甲杖衣粮),朝廷并不出示,因此 士兵的身上反倒要装着钱。这类状况倒是类似上大学时家中给寄生活费,既然是只资金投入不产出率,自然是能省则省,够生活基础支出就可以了,一般的身上不容易带很多钱,用完后再寄,并且消费买东西都会去军营外边的集市,物价水平随市场行情起伏。
如无别的横财,一般士兵的身上的钱财应当便是日后生活的寄希望物,因此 一定会妥当储存,最关键的是战斗时最好是别随身带,防止丢失或牺牲后为对手个人所得。募兵制则以打仗为终身岗位,不但军饷由朝廷拨款,并且军营中一切花销都由朝廷提供,彻底摆脱生产制造。
如果有的士兵是孤身一人,或是给亲人托寄确实麻烦,那么就只有将钱财带在军营中了。打仗因为是刀片舔血的事情,除开极少数绝品贪财外,绝大多数人都能拿得起放得下。要是没有远大目标,想多攒点钱未来好购房置地、结婚生子,平常人都是会一掷千金,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如上所述,不论是自费服役还是参军吃饷。古时候一般士兵都算作中低收入者人群,一点点生活钱如何放都可以,要是并不是打仗的情况下带在身上的都可以,出战的情况下一般会留到营中或交到随军家属。
即使有赐予或别的巨额收益,古时候士兵也会想尽办法迁移走或快速用掉,因为军营并不是钱庄银号,并不是个合适储放财产的地区。由于依据记述,唐朝时就会有无良军人会有意让存了许多 钱财的士兵去“阵亡”,强占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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