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3-12-21 11:57:01 阅读:100
刘邦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也不怎么把家里的钱当钱,就连本朝太史为他做传时,也不得不承认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大约那时他整天不过是在到处闲逛,或在酒店里和一些同样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骂俏,其实是个混混。
后来,总算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则亭长比村长高半级,比乡长低半级,是个相当于公社生产大队长的基层干部,而且还是试用的。这种差事,算不得官,只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权不大,事不少,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去做。刘邦当了亭长以后,除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外,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而且经常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刘大妈心疼她这个小儿子,常常去帮他还酒债,而且总是加倍地还钱。于是刘邦在乡里乡间,便博得一个“大度喜施”的美名。
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后来成了个人物,则他小时候的优点固然是优点,即便是缺点也无妨看作优点。刘邦、项羽的不爱读书学习,自然都成了“胸有大志”的表现。的确,学术学术,学问只是术,不是道。道不是可以学得来的。治学者学问再多,也只能为人臣。得道者学问再少,也可以为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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