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7-16 04:18:01 阅读:205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首次出版于19。
在该书中,作者用新颖、灵活的手法,幽默而生动的笔调为孩子们描绘了瑞典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并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妖精,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妖精,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自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己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有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一书,里面奇妙的经历令我难忘至今。
此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尼尔斯,因得罪了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乘着大雄鹅跟随大雁开始了一场跨瑞典全境的长途旅行,在众人的帮助与自己的努力下,他顺利成功地回到了家。
这本书讲述的与其是一场长途旅行,不如是一次成长的先洗礼。其中,我对尼尔斯从内而外的变化感到惊讶,一个顽劣不堪,嚣张跋户的熊孩子,因一次刻苦铭心的旅行,变得善良勇敢,不怕困难的大男孩儿,这无疑让人惊讶,但同时也有一种由终的欣慰。在整篇故事之中,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大雁阿卡了,她是整个雁群的首领,同时也是一位慈母,一位对尼尔斯除大雄鹅外最好的动物,她总是在尼尔斯最危险中时出现,与其同时她也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做了老鹰高尔果的养母,此之种种,都让人感觉阿卡既有首领的大气勇敢,又用母亲的慈爱关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在整个旅行中,使我感到困惑的地方很多,如鹤之舞大表演,大海中的白银等,但其中最使我感到出乎意外的,是老鹰高尔果。老鹰与大雁不共待天,一个食肉,一个食素,两者本就是宿敌,但高尔果却在雁群中长大,阿卡无微不至的爱让高尔果不再冷血,一直到死,高尔果也没有吃过一只大雁,我对大雁与老鹰的和平感到惊讶,原来爱也能让一头食肉的猛兽,变得温暖起来,令人不可思议。
《骑鹅旅行记》整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它像一个童话,但它又同时不是一个童话,童话有他的奇幻,却没有它的奇幻之中的严谨,这恰是它胜于童话之处。
《骑鹅旅行记》,这不仅是一次奇妙的旅程,更是一本成长的洗礼。
《骑鹅旅行记》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瑞典童话故事,说的是一个淘气包小男孩经历骑鹅历险后,最终变成了一个好孩子,故事幽默风趣,想象奇特,引人入胜。
小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14岁的乡村小男孩,他非常淘气,老是捉弄别人,到处惹事生非,一次因为捉弄一个精灵——小狐仙,而受到惩罚,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然后被家里的一头公鹅带上了天空,从此开始了骑鹅旅行生活。他们跟随大雁远行,走南闯北,历经艰险,尼尔斯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勇敢的好孩子,最终回到了父母身边。
看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多感触:在小淘气尼尔斯身上,我也看到了我的影子,恶作剧、粗心、贪玩儿、偷懒、马虎、欺负小动物等等,可爱、可气又可憎。尼尔斯经过神奇的骑鹅旅行,从旅伴们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步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痛改前非。而我,还仍然停留在淘气包小男孩的阶段,很让老师和父母不省心。
就说这次期末考试吧,虽然每次考试爸爸妈妈都不厌其烦地叮嘱我要认真细致,妈妈还特意把“认真审题、仔细检查”八个大字贴在我的铅笔盒上,但我仍然犯了粗心大意的毛病,漏做了一道数学题,成绩很不理想,辜负了老师和家长的厚望,想想真是后悔啊!虽然说淘气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我们要不断改掉坏毛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我决心吸取这次期末考试失利的教训,在老师的帮助下,多向同学们学习,多从自身找原因,努力完成转变,就象故事的结尾描写的那样,尼尔斯从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重新变得高大漂亮”。我要向尼尔斯学习,真正“长大”起来,成为一个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乐于助人、人见人爱的小男孩!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里头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尼尔斯,他非常调皮捣蛋,也很爱欺负小动物们,后来因为他捉弄了小精灵,所以,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他跟着大雁和雄鹅莫顿经过的很多的困难,他变得很勇敢坚强,头脑灵活。也做了很多好事。
比如他帮助公羊除掉了狡猾的狐狸。还有一只狡猾的狐狸,名叫:斯密尔,他很爱偷偷的袭击大雁,给尼尔斯制造了很多麻烦,但是最后尼尔斯还是原谅了它的过去,还帮斯密尔获得了自由,他真的很伟大。总之,这本书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变小的`尼尔斯,他有很多可贵的品质,时时处处懂得关爱别人,有一颗善良的心。
周一,我读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这本书里写了一个不爱学习·爱搞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这本书写得非常生动,我很喜欢读。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雁阿卡照顾小雏雕的故事,虽然老雕们每年都要叼走几只大雁,但是看见小雏雕那么小,老雕就死去了,它还是不忍心不收留小雏雕。过了几年,阿卡竟然把小雏雕养大了,而且小雏雕也非常喜欢阿卡,并且答应阿卡不伤害一只大雁。通过互相帮助和关心,原来的仇人变成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为此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男孩皮尔斯因为作弄小妖精,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家里的大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开始了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真诚、智慧、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小英雄。尼尔斯最后回到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我要像尼尔斯学习,与朋友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也能得到了快乐。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吗?那就快点翻开这个神奇的故事吧!
今年寒假,学校给我们每位老师发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算是给我们的新年礼物吧,也借此培养、熏陶我们的童心。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和努力。
读此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尼尔斯的心情,感受到了尼尔斯的积极上进、永不罢休、勇敢和善良精神,马丁的坚持不懈;果果孝敬父母的精神;阿卡的遇事冷静,还要机智地对付斯密尔这种心胸狭窄的人……在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笔下,把尼尔斯描绘的栩栩如生,使读者身临其境。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终会有成果的!我们的教育工作也是这样,遇到困难与挫折,我们要像尼尔斯那样,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运用智谋与策略,战胜困难。这本书给我很多的启迪,可以让我在今后的教育生涯中受益非浅,让我更深刻地领悟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亲情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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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广阔。当我们心存梦想,并一步一步努力向自己的目标前进,那再大的障碍也能跨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和梦想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曾经是一个粗野、顽皮、喜欢恶作剧的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骑在白鹅莫顿身上跟着大雁经历了一次长途旅行。这次旅行非常艰苦,尼尔斯几次陷入危机,但这也锻炼了他的体魄,陶冶了他的心灵,最终使他成为了一个勤劳、善良、勇敢、自信的男孩。
说起这次旅行,不得不提的是大雁群的领头雁——从大雪山来的阿卡队长。她的年龄已经一百多岁了,性格坚强,眼光敏锐,飞行技巧十分高超,带领着雁群一次又一次地避开了狐狸斯密尔和海豹的攻击。特别是在雁群穿越海峡时,遇上了大风暴,险情重重,阿卡用它坚定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带着雁群安全逃离。倘若没有阿卡的帮助,尼尔斯跟莫顿的命运也许就会改变。
说了这么多也该讲讲书中的另外一位主角——雄鹅莫顿了。莫顿和尼尔斯以前是一对冤家,尼尔斯经常作弄它,拔它身上的毛。但在旅行中莫顿不计前嫌,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尼尔斯。同时莫顿也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和大雁一起在蓝天翱翔。
在尼尔斯、莫顿跟大雁一起飞往拉普兰的过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底城市。在大雁就要穿过海峡时,突然卷起一阵狂风,使雁群被迫降落在一个海岛上。尼尔斯因为睡不着所以出去四处闲逛,就在这时海上忽然升起一座城市,高高的城墙十分气派。尼尔斯走进去,被一家兵器店里的一把精致的短剑吸引住了,城市里的人们都殷切地希望尼尔斯把短剑买下,而且还比划着说商品只值一枚铜币。可尼尔斯偏偏连一个铜币也没有,这时尼尔斯想起进城时在城门外看到一枚锈迹斑斑的铜币,便连忙飞奔出城去找。当他捡起铜币时,美丽的城市一瞬间又沉入了海底。这段故事写得诡异而神奇,让人看了流连忘返。
这本书不仅情节写得引人入胜,也描写了瑞典的旖旎风光,比如湍急的罗纳河,和河两岸的秀丽美景,还有奇怪的卡尔斯克鲁纳城。这些景色都让我似乎身临其境不能自拔。
最后,尼尔斯实现了他的梦想恢复了人形;莫顿也成了第一只和大雁一起飞翔的家鹅。没有梦想的人生是苍白的,让我们也循着他们的足迹踏上追梦的旅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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