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14 03:42:01 阅读: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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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学校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另行颁布。各负责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管资产清查实施具体
工作方案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学校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欢迎阅读参考!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湘财资〔2024〕2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徐伟《在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厅直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在去年清查的基础上,对全校范围内资产再进行一次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精心组织
资产清查是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夯实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学校各单位都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分工与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各项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 严格规范
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领会资产清查工作各项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保证清查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严肃纪律
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学校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对未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拖延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总体进度或审计结果出现问题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列入2024年度各单位资产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4. 加强监督
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并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1. 清查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 清查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
3. 清查范围:除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办企业以外的所有单位。
4. 分工
(1)学校机构人员情况由人事处负责;
(2)资金、债权、债务、存货由计划财务处负责;
(3)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由各二级学院和应用与创新管理中心负责;
(5)图书资料、文物和陈列品由图书馆和各二级学院负责;
(6)车辆、无形资产、机关行政办公用家具、设备由各机关处室和党政办公室负责;
(8)网络、监控、通信设备、多媒体教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9)资产出租出借由资产处和计财处共同负责。
《学校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另行颁布。各负责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管资产清查实施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统计数据汇总和分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时向资产清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二级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占用资产的自查和资产盘点单等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xx年x月x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
工作计划
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0xx年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0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根据《xx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xx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x元,汇总负债清查数x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x元,20xx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x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x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xxx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xx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xxx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经审计,由x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xxx元。具体为: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工作报告
范文,欢迎阅读参考!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东财〔2024〕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4〕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
工作总结
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4、其他工作情况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4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盘盈 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对外投资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 元。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单位2024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24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
合同
等。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报告
全文,欢迎阅读!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24〕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24〕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4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24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24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4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xx】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二、中介机构的抽取和时间要求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三、费用承担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o一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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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继晋中市财政局7月11日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展通报会之后,针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局党组织进行了专项研究,并于207月12日以介财建字55号文下发《介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我市资产清查工作进度的通知》。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清查工作,正在出审计报告的有63户,已完成清点,正在进行处理鉴定的有57户,已完成实物清点,尚未录入完成的有18户,清查工作进度缓慢的有6户,对进度缓慢的单位我们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加快资产清查的进度,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同时我局于2024年7月25日以介财建字【2024】58号文转发了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以提高各单位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认识。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xx】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简报
资产分析清查报告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简报
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报告
医院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医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乡镇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学校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报告
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4〕2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全镇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大历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镇党政办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党政办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三)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24〕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镇财政所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4〕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4年2-3月)
1.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
二o一六七年 月 日
根据*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x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4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户数说明
我部门参加本次资产清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共xx户,其中行政单位xx户,事业单位xx户。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xx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xx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xx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xx户。
(四)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清查确认我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其中流动资产xx万元,对外投资xx万元,固定资产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按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
(二)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为xxx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公检法) xx人,占编制总人数的xx %;事业编制xx人,占编制总人数的xx %。
我单位在职人员为xx人,其中:行政人员xx人,占在行政编制人数的xx%;事业人员xx人,占事业编制人数的xx%。
(三)部分资产人均占有情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是xx平方米,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行政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事业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
2、车辆情况。我单位汽车共xxx辆,其中公务用车x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轿车xx辆,其中:行政单位轿车数量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xx辆,事业单位轿车数量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xx辆。
3、电子计算机情况。我单位电子计算机xx台,人均计算机xx台,其中:行政单位人均计算机xx台,事业单位人均计算机xx台。
(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
我单位出租、出借、担保资产总额共xx万元。出租、出借、担保资产累计收益xx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收益xx万元,事业单位收益xx万元。
(五)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情况
我单位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共xx套,建筑面积共计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累计折旧xxxx万元,净值xxxx万元。其中:单位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单位与个人共有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个人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
(六)往来款项情况
我单位账面应收款(或暂付款)金额为x元,主要内容为xxx。
我单位账面应付款(或暂存款)金额为x元,主要内容为xxx。
(一)取得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用案例进行分析)
(四)改进措施
如报表数据与决算数据有不符情况,请详细说明原因。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绿色字体部分仅由主管局撰写汇总清查报告时填写,其余单位请自行删除。
按照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24年德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德市财行〔2024〕6号)文件要求,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查核实规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所辖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建立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
(三)有效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本次清查的政策依据主要是新《预算法》(主席令2024年第12号)、《会计法》(主席令1999年第24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24〕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24〕2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4〕1号)、《德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德委办〔2024〕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一)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一)各部门对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经济鉴定证明。
(二)各部门上报资产清查结果的相关数据应与同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衔接,有差异的应作说明。
(三)经过清查后的资产,各级要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应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六)各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批复情况调整有关会计账务。
(一)基本情况。包括对单位规范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机构等的清理。
(二)账务清理。包括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
(三)财产清理。对单位各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
(四)损溢认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按资产清查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资产管理部门核实批复,确认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
(六)完善制度。各部门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七)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学习有关资产清查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业务培训,部署安排全市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4月20日至6月15日)。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将申报文件、资产卡片数据、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以及需要资产核实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应出具专项报告或经济鉴定证明等材料报德阳市体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报后报送市国资委。
3.上报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于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市国资委。报送资料包括:纸质材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汇总表)、审计报告,电子材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报送数据信息应与系统数据一致。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和政策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务实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认真摸清家底,保障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规范操作。按照财政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完善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帐进行账务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妥善归档保存。
(三)严肃纪律。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根据《xx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4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xx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24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x元,汇总负债清查数x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x元,2024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x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4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x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4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xxx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4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xxx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经审计,由x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xxx元。具体为: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根据《**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东财〔2024〕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4〕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
工作总结
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4、其他工作情况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4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盘盈 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对外投资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 元。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单位2024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24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
合同
等。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1992年2月,是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是霍邱县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占昌国。本单位人员编制32人,在编干部职工32人,实有人员32人,退休24人。单位主要职能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潘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清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镇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召开动员会。召开各镇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通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发现固定资产无盈亏,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万元,占 14.8%;固定资产183万元,占82%;无形资产7万元,占3.2%。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作为提高我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资产编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针对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我单位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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