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29 21:50:19 阅读:387
我公司若对下列合同主要条款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第三候选人。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验收。
二、工期
投标工期120天,如因为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工程因工期紧,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工期一概不给予顺延,我公司因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工期的因素,包括雨季施工、停电灯措施。不计取赶工措施费。如因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且每拖延一天,承担伍佰元的工期违约金;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违约金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确保达到本工程相关文件指定的验收规范标准。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标准,我公司应及时返工,承担返工费,工期不顺延且承担合同价款2%的经济处罚;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按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报价一次包死,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开工后15日内支付工程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3、其余工程款,扣除首付的20%后按当月实际工程进度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支付至工程总造价8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结算审定后,除按规定留保修金外,其余尾款30日内给予付清。
4、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按照建设部规定期满,并认真履行了保修职责后退还,利息不计。
6、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第二章第7条执行。
五、工程分包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不得将工程转包、挂靠。特定的施工工艺及材料必须是分包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符合各项建筑法规的要求,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工程施工的建造司和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同投标书所报人员一致,并始终在相应岗位上。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无权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外出需征得业主方同意。
六、安全生产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重大施工责任事故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和赔偿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d-1999-0201)》通用条款第35条和第36条规定的违约和索赔。
1、无论甲方或乙方不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执行投标承诺,擅自更换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或对工程转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程分包等行为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
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八、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调解决,必要时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还有争议,由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或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的补充、生效和失效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清债券债务后合同自然失效。
投标人: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河口县在水一方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 甲方提供该项目所知道的工程信息并协助乙方与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提供服务。
2. 确保该项目立项的真实性,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全程跟踪对建设等单位协调,至到工程竣工。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 积极提供给甲方自己的真实信息与能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3. 乙方是在自己认可的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条款下(或由甲方介绍乙方与业主直接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帮助乙方拿到该项目,乙方必须认可所有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得中途借故提出其他无理要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4. 工程的赢亏与甲方无关。
5. 防水、窗、外墙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
三、报酬支付
1. 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目工程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合同价的6%支付给甲方。
2. 本项目合同签订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甲方50万元(伍拾万元正),以后甲方所得的报酬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报酬税金甲方自负。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签订前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再接受介绍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给业主。
2. 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3. 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合作者。
(一)乙方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越过甲方与业主或其他中介方完成该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则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所款约定的劳动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由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 该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资金及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借故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开工,如果乙方违约,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见证人: 电话:
甲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广东省、z市的地方法规不相抵触的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培训承诺期限
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本承诺期满为止。
第三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是指有支付凭证的费用,包括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等。
2、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各类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3、合同解除培训费用的支付
1)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本承诺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2)乙方因违返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期间表现不佳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本承诺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3)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企业因经济原因需要裁员等),乙方无需支付培训费用;
4)本承诺期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第四条、履行培训义务
1、乙方接受培训后,要将培训期间所取得的文件及培训资料交于甲方有关部门存档;
2、乙方要将接受培训所取得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甲方有关部门存档;
3、乙方要将培训期间学得的知识及时转达给甲方的有关人员;
第五条、本承诺在履行当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争议,本着互相协商的原则。如有不可解决的争议,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器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承诺书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新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承诺收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九条、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签章):
日 期: 日 期:
招标单位:
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 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2、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3、 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在实施工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
5、 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
注:投标人必须相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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