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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_日止。运费结算为10天结算日。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车辆及手续归乙方所有,如不改变车辆档案,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管理费用。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正向给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壹千圆整的车辆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额缴纳期限为2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圆整预付定金,当甲方通知乙方缴纳剩余款项后,乙方须在两天内向甲方缴纳剩余人民币壹拾玖万圆整,如在20__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开始项目运营,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6、承包经营期间,车辆年检,二保等检验及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号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车辆使用费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3、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7、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月日
劳动 合 同
甲方:郴州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入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方制度处理。
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根据公司制度报销。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万元车辆风险保证金。
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合同期间乙方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请假,违者罚款300元/次,影响严重者,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补偿甲
方培训费人民币叁千元,乙方若私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十五.乙方在运输业务中所收取的现金和单据必须及时上交甲方,无故拖延罚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车在外不得与人结仇结怨,出车前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从事装卸货物及其它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特殊情况甲方只作道义上的补偿。
十七.乙方出车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赌博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作为违反劳动纪律,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车时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况下,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停车必须关闭发动机,行车时在确保安全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走最节约的路线,各种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资为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润的9.5%提成),话费补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载的情况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驾驶员违章操作(超速超车证件不齐)所造成的罚款后果自负。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
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公司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承运方(乙方):_______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相关信息
承运货物(名称):金额万元终点:共计公里,年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
收货人:二、双方责任
1、甲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输前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的收货人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如是特殊货物需要提供相关的手续及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及时交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乙方应确保承运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准时将运达合同约定目的地。
三、违约赔偿条款:
甲方违约条款:
1、货物承运合同签订后,甲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来重新订立新的承运承运合同作为本承运合同的附件,如新的承运没有达成,甲方应按照原本合同约定承运费用的
2、甲方在签订承运合同之后要求取消托运事项,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30%—100%的违约赔偿。具体赔偿比例按实际乙方运输的路程比例核算,赔偿比例30%起计算。
3、运输事项完成后,甲方或甲方货物的收货方拒付或无正当原因无故拖延支付承运费用,乙方有权扣押或暂缓交付货物,乙方保存货物期间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在货物送达5天扔未支付相关的承运费用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运输货物,并以货物的处理后的款项补偿乙方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4、乙方将货物运达甲方要求的目的地时,该目的地没有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相关事项,乙方在3日内联系不到甲方,乙方可自行处理货物,用取得的相关款项支付其运费及处理货物的所有费用,剩余货款返还甲方。
5、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甲方除对乙方按照乙方实际损失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约条款: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乙方为按规定的时间将承运的货物送达合同约定目的地,每晚到一天甲方可按照承运金额的2%扣除乙方的承运费用。不可抗力因素及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除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双方均认定无疑,按合同条款执行,经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甲方收货出书面收条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其它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_年9月1日起生效,至20__年8月31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要求,明确告知乙方提货地点、时间及货量。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装货顺序,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及时落实甲方的整改意见。
2.3甲方发现乙方配货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配货。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货人领取货物时未在收货文件上注明毁损或其他情况,乙方有权推定该货物为良好情况下交付。为便于解决在乙方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赔偿时应将受损货物之内容物、原货箱及包装交由乙方检查。
2.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
2.7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内容且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从事运输服务。
3.2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运输的安排,乙方送货人员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如实填写送货单的各项内容并有双方签名。
3.3乙方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时若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其每次扣罚100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
3.4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
3.5乙方承诺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务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情况给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货物损失,乙方自行协助保险公司调查
3.7乙方对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拒绝运载或提出重新包装要求。
3.8乙方作业人员在取货时,应仔细核对发货单号和货物种类、数量及发运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如有破损应在[货物运输单]上注明货物发运前的外包装状况,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9装货时,乙方应注意装货顺序,以免顺序搞错,造成卸货困难。货物必须规范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盖蓬布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勒伤货物包装和使货物过度受压。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业务人员应负责监督,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3.10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确保途中无货物受潮、受损。如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产品发生破损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应按被损货物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3点钟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当天送达;甲方3点钟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送达(特殊情况做到当天送达)。
4.2乙方在卸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单交由甲方,特殊情况(仅限坑梓沃尔玛和平湖万佳)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一万五千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第二天上班时间。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20%。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运费中先行扣除。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嘉和众美零售连锁机构 地址:大同恒安新区e区手机:
乙方: 地址: 手机: 战略合作关系,规范双方商业行为,保障各自利益。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义务:
甲方承诺:
1。 在乙方保证价格、速度优于其他物流站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多店与乙方合作。
2.甲方承诺货款当日算当日结,概不拖欠。
3.甲方承诺: 如有丢货、残损货经查实是其他人员造成,不属于物流站问题的,甲方决不给乙方添麻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
1。乙方负责托运甲方货品,负责线路2。价位:鞋箱:皮鞋标准箱服装包: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必须按此价标准执行。
3。乙方保证甲方货源运输的流畅(货源:)
4。乙方必须把甲方的退货、回货第一时间优先装车运输。当有货物运到时,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物流队长。
5。如发现丢货(甲方退货、回货)现象,经甲方查明属实为物流站原因,
物流站承担责任(按丢失货物金额赔偿)。破损货物,根据损失数量金额对应赔偿。
6。回货票据必须同原始票据价格相同,如发现私自改票,价位不符(偏高), 情节轻者,赔偿当次货款10倍金额。情节重者,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7。如果是北京三轮车送货人员从中提钱,甲方概不付其运费。
8。大同市内免费送货到甲方货车上。
注:
1。20__年3月15 日至 20__年3月 15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有效期限。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4。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必须诚信。
5。 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嘉和众美零售连锁机构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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