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9-03 17:05:29 阅读:342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的等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四、禁止采购、验收-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状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为了加强工地的食堂管理,根据建设部、卫生部文件精神,特制定《工地食堂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管理措施》。
一.采购运输:
1.采购食品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
2.不得采购腐-败、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禁售食品。
3.装卸食品时讲究卫生,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在便道、庭院内存放。
4.不得购买未经卫生检验或不合格肉类及其他食品,不得购买三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食品。
5.进货要由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具有三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明、工商执照)的正规统一大型商场超市采买,进货要有详尽的进货记录(如:采买日期、名称、买主签名、卖主签名等),归档存放。进货要索要三证复印件(包括购货商场及物品生产厂家)归档存放。不得到集贸市场或小商贩手中采购粮、油、肉类、原料等。
6.严禁采购来路不明、不知名称的山野菜等木本或草本植物的茎、叶、根和蘑菇。防止发生误食中毒。
7.严禁使用、采购发芽土豆、剩菜剩饭。扁豆必须烧熟煮透。
二.储藏、保管:
1.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储藏的粮食要隔墙离地(15公分)、分类分架、生熟、荤素分开、易腐-败食品要冷藏,主副食、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库存放。所购物品符合卫生要求,盛装物品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防尘。
3.用于存放食品的设备应贴有标志。
4.库房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无蝇无鼠,无蟑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对库房做到定期清扫,对冰箱冰柜做到定期消毒、除霜、除臭,确保无血水、无冰渣。
5.盛放酱油、麻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见本色,缸外无油污、缸内无蛆虫。
6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三.加工
(一)粗加工:
1.不加工变质,有异味蔬菜、鱼、肉、蛋、禽等。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放在冰柜冷藏存放,半成品不应长期存放。
2.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剥机、绞肉机、洗菜池、盘、屉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毒,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残渣,应做到荤素分案加工。
3.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备用蔬菜隔墙离地、码放整齐。
4.鸡、鸭、鱼、肉等生食品达到随进随加工,淘净洗净,一次性不能用完的及时冷藏,绞肉不带血块,不带毛,带皮。
5.操作间内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放在专用容器中,不积压,不暴露。
6.严禁加工来路不明、不知名称的山野菜等木本或草本植物的茎、叶、根和蘑菇。防止发生误食中毒。
7.盛装蔬菜或其它食物的容器(如筐、盆等)应定点存放,做到不沾地,不乱放。
(二).热菜:
1.不作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半成品二次烹调要达到烧熟煮透。
2.学生食堂不准保留剩菜剩饭,所有食品必须当餐处理,不得留作下一餐食用。
3.锅、勺、铲、盆、抹布等工具容器做到生熟、荤素分开,用后做到洗净消毒、定位存放,器具有明显标志。
4.台面案面整齐清洁,无油垢,地面无泥水,炉台水沟每餐要清洁干净。用后清洗干净,晾干后用盖布盖上,盖布有上下标识。
(三).主食面点:
1.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禽蛋要先洗净后方可使用,不用变质散蛋或破损蛋,使用添加剂、强化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蒸箱(锅)、和面机、压面机、面杖、刀具、模具、勺、桶、抹布等工具,用后要刷洗干净,物见本色,定位存放,盛装米饭、馒头等食品的箩筐、托盘应每日洗刷消毒一次,食品盖布要专用,有里外面标志,保持清洁。
3.做面食不得用变质、发霉、有异味的剩面肥,发面缸定期洗刷,保持清洁,饼铛、面棍、油刷、油盆无油污、无残渣。
四、出售
1、不得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2、不得出售有异味的食品。
3、不得出售生冷食品。
4、不得出售剩余过夜食品。
5、出售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6、出售时要注意安全,不得烫伤学生。
五.其它要求:
1.食堂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但不得用颗粒性鼠药。
2.粮食存放要隔墙离地15公分,防止发霉变质。
3.食堂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不得制作出售冷荤、凉拌菜。
5.餐饮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工序坚持按照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去做,感观为光、亮、涩、干,达到消毒要求。
6.洗碗池、洗菜池等水池要有明显标识,专物专用,用后要及时洗刷干净。
7.操作间、粮库等房间要专室专用,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8.要有食品采购记录和食堂检查记录。
9.炊具要标有明显的生熟标记,并严格按要求使用。
10.生与熟的界定:直接入口为熟,反之为生,如豆腐要拌着吃为熟,要炒着吃为生。
11.食堂不得超范围经营(参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
12.食堂门口有明显“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1、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
2、小型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采购由需用人员填写材料申购单,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经项目保管员审核确认、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先编制采购计划表,并根据经项目经理审批过的采购计划中的要求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供应合同。
4、大型材料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并就产品目前质量价格向工程处总保管进行询价。
5、采购合同的签订,内容必须详细,责任必须明确,不得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填写好的采购合同必须送交工程处审阅后方可签章。
6、大型材料采购前,必须收集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在同一质量基础上本着比价格、比信誉,比付款条件的原则就近采购。
7、项目经理安排和督促仓库保管员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准备和进场时的验收工作。
8、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质保资料手续不全不收货、规范数量不符合不收货、质量不合格不收货,并做好当日进场材料的验收记录。
9、甲供材料必须预先填报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项目保管员验收入库后再进行定量发放,禁止作业人员直接从甲方领料,从甲方所领材料必须由项目保管员签字,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一、工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二、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三、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饮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四、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五、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七、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八、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木桶,并应及时清运。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的等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四、禁止采购、验收-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状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1、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
2、小型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采购由需用人员填写材料申购单,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经项目保管员审核确认、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先编制采购计划表,并根据经项目经理审批过的采购计划中的要求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供应合同。
4、大型材料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并就产品目前质量价格向工程处总保管进行询价。
5、采购合同的签订,内容必须详细,责任必须明确,不得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填写好的采购合同必须送交工程处审阅后方可签章。
6、大型材料采购前,必须收集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在同一质量基础上本着比价格、比信誉,比付款条件的原则就近采购。
7、项目经理安排和督促仓库保管员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准备和进场时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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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质保资料手续不全不收货、规范数量不符合不收货、质量不合格不收货,并做好当日进场材料的验收记录。
9、甲供材料必须预先填报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项目保管员验收入库后再进行定量发放,禁止作业人员直接从甲方领料,从甲方所领材料必须由项目保管员签字,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 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副组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 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米,门宽不少于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 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4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平米设一个。超过30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 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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