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8-23 13:10:30 阅读:328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v^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合同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v^国家标准法《GB2828-20xx》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三、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元/m2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
总金额
合计人民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单位名称(章):开户行:帐号:
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依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供需双方往来,确保需方所购产品的品牌、品名、规格、数量、颜色准确无误,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量概况
工程量:约30万平方米
二、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1、需方指定收货人及电话:姜振
2、供方为需方提供“钻丽”牌氟碳漆系列产品。需方选中的涂料色号为供方灰黑(色卡名称)中1032色号。若需方提供实物色样,则由供需双方代表在实物色样上签字、注明日期后,分成两半,需方的一半备存以核对颜色,
三、(货物交付/验收)供方将货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工地,需方按本合同指定收货人在交货地点及时清点、验收到达的货物,并在货单上签字。即视为履行完本次交付义务。
四、(数量/质量)供、需双方同意,需方应于货物交付时,核验数量和产品质量(包括品种、型号),需方如有异议,需在收货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供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合格。
五、(运费)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损失由承运方负责。
六、本报价不含上述材料的检测费用。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需另行检测,则必须经供、需双方和监理在现场抽样,并经当地的的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费用由需方承担,产品不合格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需方订单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收到需方订单,供方开始组织生产,四日内发货;特殊情况货物在7天内发货。供方将货物发到需方施工现场,下车费由需方支付。
八、付款方式:
(1)先付款后发货或货到付款方式结算,货到付款:供、需双方以送货单为付款凭证,当日付清。需方逾期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立即申请供方法院强制执行,按欠款总额每日支付5‰迟延付款滞纳金。
(2)供、需双方于每月28号统计当月送货数量,需方按照当月送货量货款的全款,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给供方。供、需双方以送货单为结算凭证,供方逾期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且需方向供方按欠款总额的日5‰支付迟延付款滞纳金。
九、供方为需方提供的涂料产品是属于特殊化工产品,因此不接受退换货。供方可根据需方要求,为需方提供订货预算与支持。
十、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应按上述支付方式支付货款,其货款必须汇入本合同供方指定的公司帐号或卡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
十一、供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对需方所购之产品进行跟踪服务。同时对需方的资料与验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十二、需方购买的产品,严格按供方产品说明书、施工工艺与规范施工,严禁参假与偷工减料,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
十三、为方便往来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一方已起诉,则另外一方也只能到已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反诉或另行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货大理石,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大理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
第二条 标准:大理石的色差及规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符合样品要求。 部分细部加工要求精确,石材表面的施工质量符合订货要求。
第三条 交货: 乙方会在收到订单后安排加工发货。乙方负责送货到买方公司现场,甲方须自行卸货。送货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莲石东路玉泉路口西北角,原北京市汽车运输公司八厂院内, 现场负责人: 俞卫忠 13601105628
第四条 验收:货到甲方后,甲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发现有数量、规格、颜色、破损等问题,应在收货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安排理赔事宜。
第五条 换货及退货:大理石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不办理换货及退货,不符合原供样品要求者,无条件退货。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供方收到加工清单后三天内将生产好购方所定的大理石负责将货送达施工现场,货到购方当场点数、验货、签字确认,在日产公司、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不支付预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提供的大理石质量不符合样品要求标准或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材料所需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第九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加工石材要求,
1、室外石材(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2、入口处石材(超白进口洞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3、室内大厅墙面石材(浅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美的商用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如果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则按照国家产品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2、如果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以技术要求形式单独予以明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无明确说明的,视为按标准产品处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乙方运输至甲方负责卸货;甲方人员签收货物并在工厂送货单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乙方在场人员提出;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 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93700;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最终供货清单,甲方向乙方按供货清单支付清单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发货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单剩余价款余额。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双方协商,以不耽误工期进展为原则,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款后10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和延误时间,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甲方提出更改机型的,交货期限重新确定。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货之日起36个月中先到期的时限为产品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取消订货合同总价款
2、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月日: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