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1-19 22:54:57 阅读:22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销售地区
二、销售产品:甲方生产且指定的产品系列
三、乙方任务:______年销售任务为________万元。
四、乙方收益
完成年度任务所获年终返点如下:
1)年销售在10万2)至35万3)者(含10万4)元)可获扣点1%
5)年销售额在35至50万6)元者(含35万7)元)可获扣点。
8)年销售额在50至80万9)元者(含50万10)元)可获扣点2%。
11)年销售额在80到100万12)元者(含80万13)元)可获扣点。
14)年销售额在100至200万15)元者(含100万16)元)可获扣点3%。
17)年销售额在200以上(含200万18)元)可获扣点。
五、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产品质量。乙方需保证不得跨区域销售三五味业商品。乙方不得低于购入价销售三五味业商品。甲方电脑记帐,月末甲方将乙方销售数量通知乙方。如一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
六、运输及发货条款:
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购买除基础保险以外的货运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结算方式:款到五日内发货,先汇款并在一次进货额10000元以上者,可优惠2%,汇款中可直接扣除。
八、产品退换条款
乙方在甲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金额扣20%;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乙方自己负责。
九、合同有效期间为___年,即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产品代理合同。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代理权限。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 仟 佰 拾 万元整。
>三、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不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销售乙方代理产品,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订单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对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5、因生产商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6、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8、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四、结算方式及奖励
1、结算方式:甲方以实际发货的数量及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计算货款金额。乙方根据此金额在 天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 %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3、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货款在15天内结清。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王欣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编:
地址: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编: 地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1. 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进口手续,具体为换单与通关,甲方有责任在海关所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去海关报关。
2. 甲方只作为乙方的国内进口代理,作为乙方与实际出口商发生的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及交货期),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外方追索及主张权利,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保证提供的报关资料与实际进口货物相一致,如有不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遵守《_海关法》《_进出口关税条例》;违反法律法规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于海关有对所有进口的产品具有追查权, 进口放货放行后被海关追查,需要补交税金及其他税费的.,属乙方责任并全部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处罚。
4. 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理费为进口总额的 2 %(每单最低RMB 20 .00 ),此费用包括购汇服务费,但不包含银行手续费和邮电费用,具体实垫实收;不包括代办许可证费用。
5. 甲方在收到乙方换汇货款后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付汇,如有延期按照每延期一个工作日万分之三违约金支付乙方。甲乙双方都必须遵守《_外汇管理局进口付汇管理办法》。
6. 付汇工作乙方必须通过甲方完成(_外汇管理局进口付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除外)。如是预付汇必须告知装船日期;如是后付汇必须告知大概付汇日期;如不付汇必须提供正本说明。(无需付汇进口业务除外)
7. 如付款方式为预付货款,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形式发票或外销合同用于甲方办理预付款登记,待甲方办理好预付货款登记后,乙方再付款至甲方,如付款方式为货到后90天付款,乙方应在进口业务发生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进口付汇延期登记。如甲方对外预付货款后无实际进口,则乙方必需要求国外收款人退回全部预付货款,如与国外收款人产生的纠纷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国外收款人没有实际退回货款,乙方需支付甲方五倍的代理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贸易过程中发生的报关费,运输费,商检费,海运费,查验费等物流操作费用乙方承担,费用明细见报价单,甲方不垫付关税及增值税。
9. 代理费用在预付货款或支付税金时收取,送货前付清所有相关费用,如在送货前尚有费用未确认,先按预估金额支付,确认后按实际金额结算,多退少补。
10. 乙方保证进口收货后,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前不得进行使用和销售,如提前销售或者使用,乙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11.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如乙方违约,将承担甲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取证及其他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方):
负责人:
乙方(需方):
负责人: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产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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