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3-12-25 21:03:29 阅读:23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
(提示:一般在接收砂石料时进行验收,可以写明“收料当时进行取样”。)
验收方式: 。
(提示:选择对每批次砂石料全部或部分抽样验收的方式。)
甲方有权到乙方砂石料料源地或取材场(厂)进行检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有权对每次送达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检不合格,或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交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后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产品按照第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但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提示:甲方提出的异议中,应明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不符合情况及其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甲方指定 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提示:甲方可指定一至两名人员为收货代表)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_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 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约定单价。
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现场收货联系人:
五、包装标准
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六、货款支付
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 乙方的收款单位是: 户名: 账号: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等石材单价已包含开槽、倒角、切割、磨边、抛光、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完成合同供货的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面积,具体结算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必须同时满足或不低于以下全部项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石材样品,经采购方确认后封样。供方所供石材应与样品一致,有明显差异时,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
所供石材外观及质量必须按《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92)优等品标准执行,表面光洁度达到90度以上。
所供板材全部采用大砂锯进口设备加工,自动抛光机抛光。供货方应按工程实际测量情况,绘制施工排版图,并对所供石材进行严格的色差控制,保证整体饰面无明显色差。
允许尺寸误差不超过以下标准要求:(1)厚度:±1㎜;(2)长宽度:~0㎜;(3)平面度:<1000㎜为±㎜,>=1000㎜为㎜;(4)对角线允许误差:㎜。
物理性能要求:体积密度不小于2500kg/m³;吸水率不大于 ; 抗压强度不小于60MPa;弯曲强度不小于8MPa;
其它技术要求及参数按照 执行。
第三条 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供货方对所供石材免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并将本合同所供材料样品保存两年,如有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重新供料、切割、安装,发生费用或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方还应随货提供石材的进口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装必须以适合运输、搬运、保管和减少损耗为宜,每块板材必须在侧面(非装饰面)注明与施工排版图对应的编号及尺寸,饰面和角部则应予以保护。
第五条 合同结算数量的计算:
所供石材结算量均按上墙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由采购方补贴供货方百分之零点五的运输、搬运、铺贴施工损耗,超出损耗部分由采购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责任,由供货方或施工方承担。
合同结算数量的确认: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各方人员进行本合同石材实际供货数量的最终确认,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除去采购方条款的损耗补贴外,其余所有损耗均由供货方承担。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A 起转移,
A:收货验收合格;
B:收货验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总价价款80%货款时;
C:其他: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按序号 要求执行。
A:采购方 项目仓库;
B:采购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限:按序号 要求执行。
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
B:分批完成供货: 前第一批石材到货,分批交货及完成全部供货时间须与工程进度一致,按采购方工程部要求顺序供货。
第九条 货物的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如下方式进行。
收货验收:采购方须在货到后立即清点包装数量及在3日内验收以下内容:
1)发货清单与收货数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装是否破损,程度如何。
3)收货规格是否与订货规格及箱单相符。若上述三项有不符之处,双方应立即确认,且供货方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加工过程中的验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装过程中,采购方(或施工方)发现供方所供石材或规格、数量与订货单不符或存在较严重的其它问题,采购方应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妥善处理,若由于供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延误,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安装使用过程中的验收:对有些缺陷须在安装后方可进行验收或识别(如色差或性能或现场试验等), 若采购方(或施工方)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品质缺陷,则采购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认后,供方应立即无条件无偿提供补货,并负责重新安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到现场 ㎡,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货款;完成全部石材供应,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壹年后,无材料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额5%。
第十一条 权利保证: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标的物及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第十二条 风险转移:标的物自 C
A:货至现场落地时;
B:收货验收合格后;C:工程竣工验收后。),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采购方,运输途中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对可能发生的诉讼事宜适用 (二) :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由采购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禁止商业贿赂:
(一)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供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二)若供方违反上述承诺,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派驻现场指导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配合货物验收、接洽供货时间等 ,服务费优惠不计。
石材防护剂的使用与否由采购方指定。如使用则采用江苏润石牌,价格(含防护剂、人工费)为底面加四侧面 元/㎡(按底面积计算);表面保护剂为 元/㎡。
采购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付供货方损失。双方约定:所有石材货款的受款单位为上海福泉石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供方承诺:如因运输、原材料、加工生产等供方原因造成货物迟延交付,则向采购方支付壹万元/天的罚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罚金不足以抵付采购方损失的,则由供方承担因迟延交付或不能交付(迟延超过20天视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供货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连续日历天内将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运抵上海工厂,并按计划在一周内加工成工程板,否则需向采购方支付5000元/天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方执 伍 份,供货方执 壹 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应对在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所有劳务人员现行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可能存在高空坠落、物体砸伤等危害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乙方施工人员需进行试卷考核、签字,合格并经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应节约用材,做到现场作业日做日清(各工种各负其职,每天收工前清理干净)。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施工,注重文明生产,凡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或日常抽查时,因乙方之原因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方面导致甲方被经济处罚或被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
乙方对在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10天内向甲方提供在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明备案。
在施工期内,如发现乙方员工有偷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乙方委派全权代理乙方在本项目所有劳务作业的生产、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与甲方、建设单位、各劳务作业班组间的协调事务。乙方派驻的劳务作业总代表应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工地负责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联系不上该代表而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组织好分期分批供应材料,每批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提示:应写明每批具体时间和数量,如果不能明确具体时间,可写明具体供料期间或约定。)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料场所在地。
交货方式: ,卸货费用由_____方承担,乙方负责供料、运输及装卸,甲方在未验收货品前,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提示:明确约定船运或汽运等方式,如采用船运方式,还应明确约定所供砂采取船运至什么码头,用皮带输送机或起坡等方式卸到甲方指定地点。)
包装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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