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2-04 11:14:16 阅读:396
出卖人:
买受人:
甲方招标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标销售处理的废旧物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以现场堆放招标前乙方现场看货为准(若招标前乙方未到现场看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价格:______________(中标价)。
交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合同正式签定之日起日内提货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款到提货。按照招投标要求,乙方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元,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可抵扣乙方应交纳的尾款。若有剩余款,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逾期不提货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按照逾期宽限期提货完毕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三元区法院管辖。
2、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频道介绍的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
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鉴(公)*意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鉴(公)*机关(章)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帐号:帐号:外,鉴(公)*实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编号:xxxxxxxxxx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铜矿购销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货物名称:铜精矿
2、供货数量:毛重1200吨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二、质量要求:
1、铜精矿铜含量在30%(含30%)至35%(含35%)范围内,若铜含量低于30%或高于35%,双方重新议价;
2、货物含有害元素不超过国家有关限定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卖方指定的上海仓库。
提货时间:xxxx年xx月xx日前买方提货。
如果卖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无法交货,因xxxx假期临近,则需待买方于xxxx年xx月xx日以后至xx月xx日之前联系好车辆后,通知卖方向买方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提货:买方备车到交货地点提货。
四、计价方式(含税):
1、以**结算。
2,按铜精矿所含铜、银两种金属分别计价,加总计算全部货款。
3、铜精矿含铜结算价:
铜精矿含铜结算总价=基价×计价系数×铜金属量
①、基价: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当月当日结算价的均价作为基价。②、铜精矿铜含量在30%(含30%)至35%(含35%)范围内,按基价所在价格区间确定计价系数,如下表:
3、铜精矿含银结算价:
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当月当日结算价的均价的72%作为结算价。铜精矿含银≥50克/吨时计价,含银品位>7000克/吨,另行协商作价;
含银<50克/吨,银不计价;
五、测重、检验
1、货物计重: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测重,双方派员现场监秤,并当场确认货物的重量,包装物及杂物扣除标准;
2、货物取样:由双方共同派人(或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取样、制样、封装。并当场测定确认货物所含水份。
3、分样、检验:样品分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作仲裁样并由买方保管(保管期限三个月),
一份由双方共同寄往*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以此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其中一方对*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样由买卖双方寄往xxxxxx化验室(或*矿冶研究总院)检验仲裁,并以此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卖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六、费用划分
1、装车之前(包括在交货地点所产生的取样,制样,分样、装车)所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买方提货装车之后所有费用买方自理,
3、因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偏离仲裁结果大的一方承担。
七、定金及预付货款
1、定金:卖方货物入库后,通知买方预付10万元定金,并作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
2、预付货款:买方提货当日,按卖方提供的国外检验报告的含铜量,及入库的重量(扣除水份后的干重),以提货日前一个交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当月合约的结算价为参考依据,估算货物总价,买方按估算总价的90%扣除10万元定金后的数额预付货款。
3、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义务不得以买方的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履行其任何义务为理由而被免除或减少,不论该不履行是由于何等原因所导致。
八、货物风险转移
本协议项下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付至买方之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九、货款结算
1、根据买卖双方最终确认的测重、化验结果,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货款,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结算确认文书传真件有效);
2、买卖双方签署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
3、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小于预付货款,则卖方于收到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签收为准),向买方退回多预付的款项。
4、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大于预付货款,则买方于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结清尾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如卖方确定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则当即返还买方定金10万元;
3、如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按时提货,则预付的10万元定金不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依照该中心当时有效的规则,做出终局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甲方在福建省龙岩市朋口镇火烧炉劳动教育基地存放废旧钢模板和其它废旧金属(不包括机具设备),数量以过磅后的实际重量为准。
甲乙双方同意按¥2300元每吨单价交易(此单价为甲方所得净价),结算总价=单价(2300)×总重(吨)
1、交、提货时间:20 年10 月26日至20 年11月 1 日,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将所交易的全部物资提走。
2、交、提货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朋口镇火烧炉劳动教育基地
3、运输及装卸方式:乙方自定,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计量地点进行过磅计量(龙岩市朋口镇胶合板厂)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协议鉴定当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 1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 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将预付款全额返还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采取现货现款的结算方式,每次计重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现金货款后方可将物资运走。
运输及拆、装、卸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延付货款或不执行协议约定内容,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偿付甲方单车货款15%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执行协议约定内容,甲方应据实偿付乙方车辆租赁费及人工费。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协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指定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应。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