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9-05 13:36:41 阅读:439
委托方(甲方):
维保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的责、权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光城南片区一标段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区老斜村
3甲方的起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要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甲方实际通知函交给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二、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进行维修、检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检查内容中发现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实际维修的人工费、配件费及材料费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时自行更换配件。
2、本合同乙方为先收维护、检查费后作业的原则。
3、塔吊结构
1、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连接是否松动、结构是否变形有无裂纹
2、塔身垂直是否达到要求
3、附着是否变形、焊缝是否裂开
4、司机室、载人吊篮、平台栏杆是否可靠连接
电器系统
1、电缆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电压为380v10%
2、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良好
3、仪表、照明、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护元件、操作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5、制动系统灵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险装置
1、限制器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额
2、重量限位挡的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
3、回转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4、变幅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6、通讯系统是否有效
绳轮钩系统
1、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润滑是否良好,小车、吊钩钢丝绳是否变形、断丝、跳槽,在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达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动滑轮、导向轮是否润滑灵活可靠
3、吊钩保险是否可靠,轴承传动有无异响声传动系统
1、各传动机构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
2、各滑动点是否润滑良好
3、连轴装置、制动杠是否可靠
三、费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计)
1、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作业原则
2、元至施工电梯拆卸完毕。此费用不包含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和配件费。
3、本合同有效期,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4、紧固螺丝、加润滑油清理杂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付款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开出有效收款票据。
四、乙方责任:
乙方应为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维保并保证质量对维保工作负责。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郑重声明:
1、非乙方人员进行安装作业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委托乙方维修、检查的起重设备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关起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因起重设备部件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臵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托修方(甲方):
维修方(乙方):金盾汽修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改善公司车辆状况,提高维修质量,依据《^v^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修理期限
车号: 发动机号:
车型: 底盘号:
公里表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二、 修理项目
发动机大修
三、 付款方式
发动机大修车辆经验收合格后试运行30日内无故障后付款
四、甲方对乙方及配件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持有汽车维修行业合法的资质证明。
2、 乙方必须接到甲方的车辆发动机大修通知单后方可开工修理。
3、 无论是哪种车型,需做到能修不换,必须保证新更换的配件质量是纯正配件,更换的大、小新配件必须有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价格从优,决不能以次充好,换下来的旧件由甲方收回。
五、 车辆验收
车辆验收时由双方技术人员及本车驾驶员进行验收,共同确认发动机大修效果。
六、 承诺服务
1、发动机大修后的车辆在保修期内,要热情周到,服务上门。
2、发动机大修车辆所换的新配件保质期为8万公里,小电器配件保修期为三个月,易损件不保修,发动机大修后的车辆第一个4000公里进行一次免费正常保养。
3、 发动机大修时所换的配件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和安装问题,必须免费更换,造成事故的乙方将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外的一切损失。
4、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汽车配件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此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
5、 需经常和本车驾驶员联系,咨询车辆发动机大修后的运行情况。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汽车配件以次充好和安装的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此配件和工时费用外,并向甲方交纳此车大修费总额10%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就逾期部分向维修方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
八、 合同终止
在合同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大修时换的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新的配件,将重新按合同保质期计算。
九、 合同争议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 若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十、 其他
附: 濮阳市工行发动机大修通知单 汽车发动机大修所需配件名称及价格清单。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金盾汽修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车 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 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v^送修单^v^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v^送修单^v^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v^《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v^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码__________汽车零配(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四、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购车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于 年 月 日购得甲方 一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原始登记时间:
二、甲方自愿将自己的 车及该车的手续和费用卖给乙方,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 ,发动机号: 。
三、甲方已将如下车况如实告知乙方:(写明需要告知的车况)
四、乙方已知晓以上甲方告知的车况。
五、甲方承诺已将车辆真实情况全部告知乙方(见第三条列项),如有隐瞒,乙方可凭车辆检修部门(4s店)的证明向甲方采取以下补偿措施:
1、乙方退车,甲方将购车款全部退还乙方。乙方不付折损费。
2、甲方承担车辆检修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对第三项所列车况的检验期为 。逾期不再追究甲方的责任 (自购车之日算起) 。购车后乙方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此车自 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自 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购车款 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车辆在 银行的剩余贷款及利息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偿还。
九、车辆于 年 月 日前一切手续须过户到乙方,相关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逾期不过户由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十、自乙方交付购车款之日起,车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过问。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轮胎及轮胎配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轮胎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数量、金额以订单形式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价格为准,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四、验收标准
按照协议第二款进行验收,如轮胎数量、外观质量时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轮胎质量问题,甲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在双方对单后3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公司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署日期: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署日期: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安排购车客户的车辆供应,应广大客户要求,特签署此订购意向书。卖方负责将买方购车信息(包括车型、颜色、台数)以预定顺序输入卖方订购资料库,届时卖主将按预定号先后进行有序销售。
1、双方签署意向书后,买方即付购车预付款万元,以充分保证买方及时提取新车,即使买方中途发和不可抗拒因互延迟购车时间。卖方仍为买方保留购车预定号,并将在买方恢复购车决定时,以第一时间买方提供新车。
2、购车合同书签署后,未付预付款的买方中途延迟购时间,卖方将取消买方原预定车辆。
3、买方须于款人民币 汇入法人代表指定帐号 开户。
4、本购车意向书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采购方:
供货方:
鉴于: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鉴定如下货物的采购合同:
采购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法定住所为xxxxx
供货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住所为xxxxx
(买方和卖方合称“双方”,单称“一方”,汽车配件购销合同表格。)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同意根据本合同以下的条款和条件买卖有关产品,并签署以下合同。
1、商品
2、原产地
3、质量
1)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和第4条的规定向买方供应产品。产品的生产场地应经买方事先同意。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作出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改变,亦不得改变产品的生产场地。
2)卖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
3)买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卖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XX小时内反馈给买方。
4)卖方应主动、积极地参加买方发起的质量改进活动,如质量免检等,以利于共同进步。
5)卖方应保证所有生产和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6)其他要求(双方应在此加盖公章并签字进行确认):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业标准,或厂标等)
4、订单安排
1)卖方在此同意给予买方产品的优先购买权,在任何情况下首先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购买需求。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采购产品,卖方应严格按其时间和数量交货。在卖方每次交货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联合签署二份确认单,确认买方实际收货的数量。实际购销的产品数量由买卖双方定期依据确认单核对确定。
2)卖方对买方提供的订单应在XX小时内予以确认,并通过书面通知、传真或电子邮件将确认的信息或问题反馈给买方,否则视为默认接受订单。
3)卖方不断改进其绩效,确保100%的供应可靠性,缩短供应时间,提高供货或订单变化的灵活性,配合买方共同提高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4)买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卖方产品的质量、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产品品质及数量进行调整,并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5、价格及付款
1)让利给用户。每年应重新讨论并达成新的价格。
2)条件如下遵循以下价格:
单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含增值税)金额(元)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以上单价含增值税17%。
3)任何价格变化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生效及截止日期,还未履行的有关订单或销售通知(如果存在),应与最新的双方同意的价格一致。
4)付款条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7方指定地点。
6、支持与合作
1)买卖双方确认依照买方的采购方针,通过共同努力,向战略合作伙伴方向发展。
2)卖方确认配合买方发起的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及供应商会议等活动,以达到优化质量及价格的目标。
3)买方将每季度评估一次供应商的表现,更新其认可的供应商名册及供应商关系,如卖方表现不符合要求,
买方将反馈给卖方督促其改进。
4)为发展新业务,买方鼓励合作伙伴型供应商早期介入买方的产品开发过程,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产品和/或开发后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买方,并且合作伙伴型供应商不得因此而收取费用。
5)如买方提供了有关的设备、工具、测试仪器、模具等给卖方,卖方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及维护,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XX小时内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正式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取正确措施加以复原或向买方原价赔偿。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送到买
7、包装
1.所有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买方要求包装,以适应长途海运、邮寄、空运或汽车运输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防潮、防震、防尘并符合安全环保或特殊的危险品储运要求。
2.交运产品时应同时随货提供一份完整的装箱单或发货票,标明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及产品说明等。
3.产品说明、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应清楚地标注在每件外包装及必需的内包装外面。
4.双方对包装的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运及交货
1)交货方式:买方现场交货地点:XXXX号交货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运输费:由卖方承担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2)所有货物发运应严格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卖方应按照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周交货则卖方须支付交货货物价格10 %的违约金。
4)卖方必须在发运前[ ]日将货物名称、数量、毛重、运输方式、起运日期、预计到达时间及其它相关发货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
5)对于买方提供的需循环使用的运输材料、运输工具、包装或设备等,卖方应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与维修,合同范本《汽车配件购销合同表格》。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XX小时内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正式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取正确措施加以复原或向买方原价赔偿。
6)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卖方负责向承运方交涉赔偿。买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并及时通知卖方;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方可先暂行接收,同时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补送;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9、检验
1)卖方应随货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给买方备查。
2)买方按上面所述各方同意的质量、技术规格、订货及要求等进行收货并做来货检验。
3)若产品不符合要求并确定退还,由卖方在一周内将来料拉走。买方可协助安排发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卖方未在一周内将来货拉走,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且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根据本协议承担未交货的违约责任。
4)若产品不符合要求,但因使用紧急而被确定挑选,则卖方应立即组织挑选或由买方直接组织挑选,卖方需无条件协助买方,第一时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派遣专业工程师或操作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所引起的争议,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按照第14条的约定解决。
10、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产品的所有权和损失或损害风险在买方根据第9条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1、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例如地震、台风、水灾或其它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民事或军事当局的行动、动乱、骚乱、战争或其它未曾预见和不可避免的超出其合理控制能力之外的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则该受阻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提供有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证明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其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在此情形下,本合同期限亦应作相应延长),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毫不迟延地继续履行其义务(如可能的话)(或者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采用其他方法履行义务)。此外,在继续履行或采用其他方法(在此情形下,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期间,应允许并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得另一方选择其他服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其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增加的成本或损失负责,这种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不被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争取在尽可能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后果妨碍一方或双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达六(6)个月或以上,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免除受影响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义务或推迟履行本合同。
12、违约或终止、违约或终止
1)若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任何条款,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立即终止合同或拒收产品,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2)买方终止本合同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终止前累计的应向买方承担的义务或债务。 3)若买方无正当理由取消或终止合同或订单,卖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13、索赔
如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无论这种不符合是由于卖方的原因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运方的原因造成的),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有责任立即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任何一方书面要求协商之日起六十(60)天内,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上述委员会的程序和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每一方选择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CIETAC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仲裁程序应使用中文进行(如果任何一方要求)。CIETAC仲裁庭所做的裁决为终局的并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所有不受争议影响的规定。
15、保密信息
1、如果买方和卖方于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时交换保密信息,则该保密信息的使用不得与本合同相违背。2、如果以书面形式披露保密信息,应明确注明披露方的姓名和“保密”、 “专有”或实质上有同等涵义的文字。如果以口头方式披露,披露的保密信息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简要记录,明确注明披露方的姓名和“保密”、“专有”或实质上有同等涵义的文字,并在披露日后30天内发送给保密信息的接受方。 3、除非以书面方式另行约定,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接受方可以在该方雇员需要知道的时候披露保密信息,并且该方雇员以书面形式同意对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并尽与接受方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的注意义务。 4、本条中,保密信息指一方所获得的与另外一方或其事务有关的任何信息,但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下列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该方在从另一方处获得该信息前已经拥有或知晓的信息;或该方未利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或非因该方过失已为公众知晓或将为公众知晓的信息;或该方从另一方处以外的地方可以获得或将可获得的信息;或在该方通知另一方其不会接受任何其他信息后获得的信息。本条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因故终止后[三(3)年内]继续有效。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中国法律解释。
17、全部合同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主题事宜达成的完整合同,并取代之前所有的合同、协商、信件和保证,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明示的还是暗示的。本合同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不得进行修改。
18、转让
本协议中卖方的任何意思表示均构成永久有效的要约;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转让、让与或处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本协议中买方(及其下属企业)的任何意思表示均不构成承诺;承诺内容以具体订单为准。
19、未弃权
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损害该项权利或补救措施,亦不视同或被理解成对该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或变更,不排除在以后任何时间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对任何此类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单独或部分的行使并不排除对其任何其它或进一步的行使,亦不排除对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
20、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在其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范围内)失效,视同未曾列入本合同中,但这并不使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失效。双方然后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用一条其效力尽可能接近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的原有效力的有效的和可以执行的替代条款来取代该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21、通知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由发出通知方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发到第条列明的地址或一方不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并在以下时间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为发出后的下一(1)个营业日;如果以快递形式发出的,为受通知方在收据上签收的日期;如果以邮件形式发出的,为受通知方在挂号信的回执上签收的日期(如果需要送达回执),邮件应寄至下列有关地址或者按照本条规定经通知的其它地址。
通信地址致买方:XX公司地址:[XXXX号]邮政编码:收件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如致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86 [ ]传真:+86 [ ]电子邮件:[ ]
22、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生效,到20xx年X月X日截止。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议定是否续约。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署相关合同。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在原件上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24、附件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技术协议或质量标准),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授权签字:
卖方(盖章):
授权签字:
日期: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向卖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卖方: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0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1。0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 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0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 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0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03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04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0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码__________汽车零配(简称货物)。
二、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 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四、 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v^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出卖人: 买受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车辆转让于买受人。
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 ,车架号为_______ . 就汽车转让的有关事宜,
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
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______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 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
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品牌:奔驰,型号:GL550,数量:2台,单价:160万/台。产地:美国。
合计金额:大写:三百二十万元整。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即7月10日前支付30万元,其余尾款即260万元人民币在提车日(20xx年8月15日)前2日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20xx年8月15日。
(二)交车地点:公司温岭仓库(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城)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四)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检测合格证。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保修卡所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50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2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甲方应为乙方换车。
(四)在车辆使用2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9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6次以上(不含6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
(五)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六)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七)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涉及费用按本合同付款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相关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特别约定
甲乙双反无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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