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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受聘用人员的权利,根据《_律师法》及配套规章、《_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聘用下列人员,均应与受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不占编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不占编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合作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四)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第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
(三)报酬。
(四)福利与保险。
(五)工作纪律。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其它内容。
第五条 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六条 合同中应明确受聘人的律师种类、行政辅助工作种类、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物质奖励。合同中应对受聘人的报酬种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辅助人员及领取固定报酬的专职律师每月报酬数额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第八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明确规定必须设立的保险以及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外,合同中应对受聘人是否享有报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务所是否为受聘人设立商业保险或加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及其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对合同解除时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约定。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向受聘人全面介绍事务所情况和规章制度。受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其遵守律师事务所所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事务所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造成律师事务所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聘用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四)受聘人调转律师事务所或调出律师行业的。
(五)受聘人成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为占编律师。
(六)到期未续聘或未申请续聘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师事务所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注册。
(三)受聘人被停止执业。
(四)受聘人未通过年检注册。
(五)受聘人申请不注册的。
如果受聘人对上款所规定的情况负有责任,则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动解除,其解除期限顺延至所规定的情况消除为止。
第十三条 受聘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间患疾病,律师事务所仅在合同规定或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义务。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执行职务的,其期间计入合同期限。
十四条 聘用合同解除时,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其他工作证件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因受聘人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产假时间依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计入合同期间,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万律见字[]第 号
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接受与委托就事项指派律师进行见证。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
兹证:
一、与自愿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符合《_合同法》的规定。
二、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二Oxx年月日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获取劳动报酬;
对事务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
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双方协商之;
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主任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日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及本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牵头负责聘用方所涉上市、增发、重组并购等证券类律师业务以及专业律师的培养。
第三条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承担合同期内的律师注册费及存档费: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受聘方的工作内容由聘用方规定,受聘方承诺服从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证项目工作质量。
第五条 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
工资的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支取工资;
月固定工资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
项目提成比例为:扣除税收费用后项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条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下限为受聘方办理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受聘方承担。受聘方并自行承担日常交通、通信、停车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 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律师业执业规则。
第八条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应规定与业务安排办理;
受聘方违反法律、主管机关规章制度及聘用方有关管理规定,经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给聘用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调离律师事务所时受聘方应当赔偿聘用方曾为其单独支付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广告性费用及当年度注册费用。
受聘方离开律师事务所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携走或销毁聘用方任何资料、文件、财产等,并继续承担为聘用方保密的义务。
受聘方离职需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个月期满方能办理离职手续。在此期间不得以个人名义联系所内客户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离职不应影响所做项目的持续、质量和妥善完结。
第十条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义加入聘用方,与聘用方所涉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条款约定。并承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约情况,自愿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处理。
日 期: 年月日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甲方因与 之间的 纠纷,现委托乙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委派 参加诉讼,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委托事项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期限。
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2.乙方保证对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和获得的甲方未公开的资料或者情况承担保密义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布的除外。
3.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立档案。应当保管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应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如需使用原件,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项等。
2.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3.审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4.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5.依甲方授权代为参加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
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风险 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1.关于前期办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本案终审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为乙方前期办案费用。
2.案件处理过程中付费办法:
①经乙方努力,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达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②经乙方努力,二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③经乙方努力,再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
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④经乙方努力,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应于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3.其他情况:
如甲方与被告方在诉讼/仲裁期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于收到调解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及外埠差旅费、住宿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其他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办公地区内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职务:
电话: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_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治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主任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为其设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
二、在设立公司过程中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参与设计公司成立方案;
就公司成立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起草与公司设立有关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协议等;
根据需要提供书面的律师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完成与公司登记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之日止。
四、收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支付委托律师费。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律师的小时费率为_________元/小时。
律师费的支付:甲方应于乙方每工作满15小时结算并支付律师费。乙方帐户________________。
因办理设立公司而发生之差旅费、通讯费及政府财政收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五、乙方责任
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
在服务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六、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为项目完成所需,对乙方提出的在资料、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七、本合同之修改须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京融律顾字 第 号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_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被告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根据《_合同法》、《_民事诉讼法》和《_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之律师作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鹏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代理甲方参与 一审诉讼活动 ;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 1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交纳、领取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王鹏东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选择特别授权的,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为交纳的款物;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
5、甲方指定 为其本案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约定:
1、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律师费,并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2、办案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支付,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案结算: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调查费、长途通讯费、交通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它方式解决,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律师不参加庭审,即视为乙方尽到了通知解除合同义务的充分必要条件):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4)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己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条。
3、甲方指定邮件收取地址为甲方身份证地址。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盖章)
日 期:20xx年1月 日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京融律代字 第 号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__纠纷案的第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一九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等作为甲方与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师在委托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仲裁、诉讼。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提起诉讼、应诉、反诉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撤诉。
3.代收法律文书
四、费用协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苏省律师收费办法后,甲方按该收费办法向乙方支付基础办案费,甲方与乙方协商支付律师代理费为 元。
2.乙方律师办案的差旅费,查档费以及其他办案支出费用由甲方承担,按标准收费元。
3.向人民法院预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如实全面向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如故意隐匿或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所缴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是风险代理,必须按诉讼标的交足代理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返还,有约定而未交的代理费必须支付。
七、凡当事人诉讼证据原件,开庭时由当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给代理律师,造成遗失或损失由当事人与律师个人承担,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发生矛盾或律师有违章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师事务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传真: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XX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
特别授权: 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一审判决 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就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发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担任发行上市之公司律师,审核、制作设立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底稿,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等。
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用元,余款于招股说明书刊登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付至乙方帐户。
四、乙方责任:
1.以律师团队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项目所需。
2.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保证在发行上市过程中排除法律障碍,避免法律风险,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委托内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应缴金额1%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4.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务外,负有与相关审批、核准、监管部门沟通联系的义务。
7.本着与甲方长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五、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缴金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七天以上,从第七天起加倍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2.为项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对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3.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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