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会员上传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6-21 13:51:07 阅读:348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按基准利率浮%)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036426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二)用款计划如下: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
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___延迟用款天数___‰。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052975约金,直至甲方用款。
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___可用而未用的天数___‰。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
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第七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
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借款人:
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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